巴基斯坦环境保护局(Pak-EPA)称,伊斯兰堡未禁止使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
新闻台署名 来源:新华社、《黎明报》、《阿拉伯新闻》、阿纳多卢通讯社与《分钟镜报》。由 GSRRA 编辑部翻译并节选。

巴基斯坦环境保护局(Pak-EPA)周四表示,现行法规并未禁止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瓶,此前有报道称联邦当局已开始将瓶装产品从商店货架上撤下。 该联邦机构官员扎伊甘·阿巴斯博士表示,Pak-EPA是伊斯兰堡唯一的环保监管机构,目前尚无法律依据要求下架PET瓶装产品。他补充说,已将此事通报给伊斯兰堡首都辖区行政当局。 上周日,内政部国务部长塔拉尔·乔杜里(Talal Chaudhry)在一份声明中宣布,联邦首都将于12月31日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,同时提及该禁令将涵盖塑料瓶,包括水瓶。 同日,巴基斯坦环境保护局(Pak-EPA)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司司长扎伊哈姆·阿巴斯博士向《黎明报》表示,用于包装大米、扁豆、糖、面包及其他具有保质期的食品的塑料袋,并不属于一次性塑料袋的定义范围。 “此类塑料袋用于防止食品变质,且具有保质期。人们使用后丢弃的其他所有塑料制品,如塑料杯和勺子,都将受到检查,”他说。他还表示:“饮用水塑料瓶在2028年之前也免于受该法规约束。” 然而,塔拉尔·乔杜里的言论似乎引发了关于可能禁止塑料瓶的争议,促使“收集与回收”(CoRe)联盟对伊斯兰堡可能禁止各类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瓶表示担忧。 该联盟认为,此类禁令在科学上缺乏依据,在环境上适得其反,与循环经济的国际最佳实践不符,且将损害在该国运营的企业。 在10月13日致特别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一封信中,“收集与回收”(CoRe)联盟寻求干预,认为该举措不符合2023年的法规,并可能扰乱从事瓶子收集和回收业务的企业。 CoRe联盟与海外投资者工商会此前曾敦促内政部长莫辛·纳克维和气候变化部长穆萨迪克·马利克,优先通过生产者资助的回收收集、垃圾分类以及基础设施投资来推进回收工作。他们指出,PET材质轻便且可回收,若用玻璃或铝材替代,可能会增加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。 针对伊斯兰堡拟于年底前实施的一次性塑料禁令,批评者表示该目标难以实现。 “政府需要着力减少需求。顾客常因购物袋问题与店主发生争执。应从教育机构、公私部门等场所开始,大力推广‘自带购物袋’的理念,”一位巴基斯坦环境保护局(Pak-EPA)前官员表示。批评者还指出,仅对店主、商户和生产商进行处罚无法带来改变,当局还应同时对消费者进行处罚。 “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众的消费模式,”他说道。参考链接:- https://www.dawn.com/news/2037410




